四川公选干招考信息

首页 > 四川公选遴选考试 > 招考信息

2021上半年眉山市生态环境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眉山人事考试网 | 2021-06-28 10:15

收藏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遴选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放宽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姓 名 职位编码 遴选职位 笔试成绩 名次
柴 骄 2021013 综合管理 72.75 1
何利萍 2021013 综合管理 72.25 2
黄 玲 2021013 综合管理 71.00 3
何杰松 2021014 综合行政执法 72.25 1
帅 鹏 2021014 综合行政执法 71.75 2
王 立 2021014 综合行政执法 71.50 3
王腾森 2021014 综合行政执法 69.75 4
苏洲宇 2021014 综合行政执法 68.75 5
张雪娇 2021015 综合行政执法 71.75 1
毛李莉 2021015 综合行政执法 69.00 2
郭 兰 2021015 综合行政执法 68.25 3
程志远 2021016 综合管理 72.25 1
李 琰 2021016 综合管理 70.50 2
李 威 2021016 综合管理 66.75 3
江静雅 2021018 综合管理 70.00 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29 日(09:00—12:00、14: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地址:东坡区眉州大道南1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附楼303室 )

  联系人:邵长春,咨询电话:38177265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需持《2021年度上半年眉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遴选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2021年6月25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