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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雅安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未知 | 2021-03-1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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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雅安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4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1年3月20日,有以下工作经历且累计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3月20日—2003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0年3月20日—2003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0年3月20日—2003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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