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农信社招聘笔试热点预测--会计篇(2)
会计篇
常考知识点二:银行存款
【考点1】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种类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三)出票日期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规范写法: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四)更改要求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考点2】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一)挂失支付(找付款人)
1.挂失止付的前提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
2.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公示催告(找法院)
1.公示催告时限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公示催告终结方式
公示催告期限届满,无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判决终结;
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前,有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裁定终结;
公司催告期限届满后,除权判决前,有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裁定终结。
(三)普通诉讼(找出票人或承兑人)
【考点3】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类型 | 支票 | 银行本票 | 银行汇票 | 商业汇票 |
付款人 | 银行 | 出票人 | 出票银行 | 承兑人 |
提示付款期限 | 自出票日起10天 | 自出票日起2月 | 自出票日起1月 | 自到期日起10天 |
支付特点 | 见票即付 | 延期支付 |
1.商业汇票只适用于单位,其他票据适用单位和个人。
2.汇兑和托收承付只适用于异地,银行本票只适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3.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可以授权补记。
4.最长付款期限:纸质商业汇票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不得长于1年。
【多选】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
A.更改出票金额的票据
B.更改出票日期及收款人名称的票据
C.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票据
D.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答案】ABC。票据的出票日期、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更改,更改后票据无效,故ABC项正确。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故D项错误。所以答案选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