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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2020年招聘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公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1-01-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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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学院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如参加体检人员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因新冠疫情原因,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五)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当日体检前禁食、禁饮,空腹体检。

  (六)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附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2020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5日

  原文标题:新闻详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2-92FB6A898A75D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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