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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1-01-1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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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元市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下方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14日8:30至1月14日17:30。

  三、面试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15日8:30至1月15日17:3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楼人事科(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46号),联系电话:0839-3260228。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具体岗位所对应招聘条件中规定的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考单位有权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提供5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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