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教师公告
我校原名“新都县新新路小学”,创建于1987年,南望升庵桂湖状元居,毗邻千年古刹宝光寺。2001年,因新都师范学校迁至新都区新军路,学校曾改名为“四川省新都师范附属小学”;2004年,新都师范学校并入成都教育学院成为成都大学分校;2006年10月,经新都区编制委员会核准更为现名:“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新路小学”,英文表述为:XinXin Road Primary School of XinDu District of ChengDu ,简称:新新路小学。
参考《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共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都区教育局根据我校现有学生数核定我校2021年前招聘聘用教师5人,本次公开招聘为非事业编制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合同制管理。我校行政会根据现有师资结构,决定5个岗位分配如下:小学语文教师3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小学英语教师1人,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优秀教师进入教师队伍,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非事业编制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合同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12月31日前为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聘聘用教师,参加公开招聘时,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4)具备应聘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未毕业仍然在读不能按时到岗履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不设其他方式。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0日10:00至2021年01月18 日下午17:00
3、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清楚岗位分布情况等信息。
(2)应聘人员按照公告的要求下载《2021年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填写信息,发送至邮箱382838968@qq.com。应聘人员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按顺序标注:学科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新新路小学校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2021年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后,学校将专人按岗位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发放准考证。于2021年01月22日上午8:00--9:00采用现场发放的形式进行。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的试题。
(2)笔试时间:2021年01月22日9:30-11:30。
(3)笔试地点: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内。
(4)笔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可开考。(达不到1:2,且必需的岗位,经学校招聘聘用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放宽)。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月23日10:00在新新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我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6)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公布。
(7)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进入原件校验程序的,学校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公布。
五、原件校验
新新路小学校对获得面试资格人员进行材料原件校验,根据审查情况,对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月25日前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路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1、原件校验时间:2021年01月24日9:00-12:00。
2、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内。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材料:
(1)纸质《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2020年12月31日前为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自聘聘用教师且在合同期内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应应聘合同;
(7)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面试及面试成绩发布
新新路小学校根据公告对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01月26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路小学校校内
3、组织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之比不低于1∶2,笔试开考比例放宽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方式:面试分为模拟教学、答辩和特长展示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10分钟,满分70分;答辩3分钟,满分20分;特长展示2分钟,满分1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6、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7、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新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总成绩发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新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布。
八、体检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的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同时在新新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布。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由新新路小学校校统一组织应聘者前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递补人员名单。进入体检递补的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同时在新新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新新路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新新路小学校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十、审核名单公示
新新路小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十一、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新新路小学校按规定对拟聘人员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进行违法记录审查,审查通过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和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新新路小学校按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与新新路小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经新新路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拟聘人员教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二、工资待遇
年综合薪酬待遇8万左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等,根据履职情况考核发放。
十三、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974009
监督电话:
1、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2、学校监督电话:18030802201
3、新新路小学微信公众号:
十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中做好自我防护,按相关规定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本方案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3、本方案由新新路小学校招聘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