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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0-12-2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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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广元市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 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并就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网站公布,一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将电话通知到每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应主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联系和咨询。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21年1月6日9:00-16:0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和培训科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需带上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市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资格审查于2021年1月6日至7日两天内进行。其中1月6日(第一天)只审查中心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时间截至当日16:30。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197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和培训科(308室)

  联系电话:0839-3372289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附件:广元市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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