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会工作者招考信息

首页 > 四川国企社会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广安市广安区公开选聘首届法治监督员的公告(7名)

广安区人民政府 | 2020-11-02 09:13

收藏

  为全面提升广安区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广安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法治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止。

  二、选聘名额

  采用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方式选聘法治监督员7名。

  三、选聘条件

  (一)担任法治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学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热心支持广安法治建设,特别优秀的可不受学历限制;

  2.熟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和能力;

  3.热心支持法治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

  4.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治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的。

  四、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广安区法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一组织下,参与法治监督活动和专题调查研究;

  (三)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四)依法参与其他法治监督工作事项。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征信证明、可以证明能够胜任法治监督员工作的其他材料,本人近期2英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司法局502室。

  (二)资格审核

  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聘请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颁发聘书

  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法治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六、聘期

  法治监督员的聘期为5年,期满可以续聘;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自身健康状况的进行调整。

  七、事项咨询

  具体事项请联系区委依法治区办杨德梅,联系电话:18227951987。

  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