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2020年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绩考核计分补充公示
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关于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报考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一考生于8月10日向我局提交了实绩考核计分申请,其计分项目有:《中共兴文县委、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大项目实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通报》、《2019年重点项目工作中表现突出被中共兴文县委、兴文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两个计分项目,初审时因《公告》中明确规定同一项目加分以*高等级计分一次,因此县人社局审核时只审核了《2019年重点项目工作中表现突出被中共兴文县委、兴文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计分申报,后因该项目计分不符合按《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开展的各类表彰,因此在兴文县人社局8月17日加分公示中无此考生的计分信息。经再次审核,该考生的《中共兴文县委、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大项目实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通报》计分项目符合《公告》中的实绩考核计分,现将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补充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从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713
通讯地址(邮编):兴文县中山西路191号、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644400)
附件:兴文县2020年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绩考核计分公示表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兴文县2020年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绩考核计分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籍地(县、乡镇、村、组)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现(曾)务工单位 | 实绩考核情况(何时何单位所获表彰奖励、职称、“两代表一委员”、基层服务项目等) | 实绩考核计分(合计分) | 备注 |
1 | 李发强 | 男 | 1989.11 |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9组 | 兴文县乡镇事业单位 | 工作员 | 20534001 | 兴文县太平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3月根据《中共兴文县委、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大项目实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通报》,表彰为先进个人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