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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绵阳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四川华图 | 2020-08-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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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相应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绵阳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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