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元籍“人才回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4月27日公开发布的《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成熟型人才公开回引计划的公告》中回引对象和条件:“且目前在剑阁县外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更改为“且目前在广元市外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对2020年7月14日公开发布的《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第二批成熟型人才公开回引计划的公告》中回引对象和条件:“且目前在剑阁县外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更改为“且目前在广元市外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以上更正从即日起实行。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