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省级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20日前申报,9月21日0时起不再受理。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4)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历次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和2019年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中 公示录用未报到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