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车辆驾驶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近三年未有违纪违法行为,未受到过各单位给予的处分。
3.年龄30-45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和基本要求 |
1 |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公务车辆驾驶员 |
1 |
C1驾照以上,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
三、工资和待遇
所招聘的公务车辆驾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68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暂定1年,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用工合同。合同期内,临聘人员工资2200元/月(含五险),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工资和待遇以市环保局解释为准。
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报名表》填好后(附照片),于2020年5月26日9:00-11:30到市生态环境局924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当携带《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实际操作考核
考核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11:30。
考核地点: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下(先在9楼小会议室集合)。
考核方法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驾驶职业能力。采取现场实际驾驶操作。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综合实际操作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考核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在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3天。
(五)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通知应聘者到岗试用。
五、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3353099
六、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攀西人才网刊登。咨询电话:0812-3320502。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