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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6人公告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 | 2019-12-1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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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南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市纪委监委所属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南阳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职位一:面向全市遴选南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级科员22名(参公事业编制);

  职位二:面向全市遴选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一级科员14名(参公事业编制)。

  二、遴选条件和范围

  (一)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11日);

  7.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报考相应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及以上的职务职级,一级科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职级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与报考职位所在市纪委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5日17:30。

  1.职位选择。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在职位代码01-02中选择。

  2.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nydi.gov.cn/)或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时,务必直接输入网址,不要通过搜索引擎,以防止报名信息泄露。

  3.查看初审结果。考生报考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初审结果(一般为24小时内)。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核减或取消遴选人数。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2月26日改报其他职位。

  4.下载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盖章。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1月2日9:00至1月4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下载报名登记表、查看初审结果、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主要测试两项内容(各50分),一是公共基础知识及纪检监察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二是写作。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5.《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和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6.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是否服务期满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采用现场提交的方式。现场提交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遴选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同一职位考生在不同考场面试的,以加权平均后的成绩作为面试最终成绩计入总成绩)。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拟遴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考察。

  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以及是否有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情况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职位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遴选对象。

  六、公示、试用、办理转任手续

  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遴选人员到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报考人员报名后,原工作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二)严格工作纪律。遴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nydi.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遴选咨询电话:0377-633982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093048038(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下载: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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