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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上海公务员局 | 2019-12-0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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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落实十一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聚焦新片区产业发展需要,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新片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海内外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职位

  1. 离岸业务研究员1名

  2. 智慧城市研究员1名

  3. 国土空间规划师1名

  4. 企业上市推进专员1名

  5. 水务总工程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9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2019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及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网址为:http://www.shacs.gov.cn/Link/201912.htm),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0:00至12月11日18:00。

  2.每人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同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港新片区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本着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上海市公务员局将根据初审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进行复核,确定进入考试测评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于12月16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履历分析、专业测试和专家面谈三个环节,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应聘人员可于12月18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专业测试和专家面谈的时间、地点。

  1.履历分析。由市公务员局会同临港新片区,对应聘人员从教育培训、从业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公务员局会同临港新片区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聘任职位应具备的政治素质、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专家面谈。面谈专家小组由临港新片区、市公务员局有关领导、业内专家组成(7-9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4.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履历分析占20%、专业测试占30%、专家面谈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临港新片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经考察无合适拟聘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

  临港新片区根据考试测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备案。

  (六)签订聘任合同

  临港新片区与拟聘任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聘用期满后双方另行约定。

  (七)薪酬待遇

  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等工资政策,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和应聘人员的资历、能力,通过与应聘人员协商的方式确定工资,薪酬为50-80万元人民币(税前)。

  四、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临港新片区负责接受应聘人员的具体职位咨询。

  临港新片区咨询电话:(8621)68283626

  电子邮箱: jiajing@lgxc.gov.cn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21)24022726

  监督电话:(8621)6433377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00)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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