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纪委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19年度乐山市市级部门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就乐山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1月8日至12日9:00-12:00,14: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资格复审地点
乐山市纪委监委机关2楼217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乐山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1份;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6.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
7.报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具有纪检监察、政法、审计、财会或行政执法工作经历证明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相关事宜
1.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zui后一名笔试成绩为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为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6.此次公开遴选下阶段的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试用等有关事项,均由乐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如有变化及时告知乐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若因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33-2446627。
附件:中共乐山市纪委乐山市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中共乐山市纪委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