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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充市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递补体检等公告

南充人事考试中心 | 2019-11-0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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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9年11月5日下午3:00至6:00时,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2号楼四楼413B室)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

  2019年11月6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于2019年11月6日早上8:00时在南充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2号楼四楼413B室)集中,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附件下载: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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