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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攀枝花公安招聘人民警察12人|笔试加分政策

四川华图 | 2019-09-1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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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2人的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9月18日-24日,笔试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0日。

  点击查看:2019下半年四川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聘公告汇总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公安局705办公室(东区新源路110号)初审,市委组织部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攀西人才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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