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
管理九级职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统筹谋划能力;
3.具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身份;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7岁(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规定,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低服务年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30日,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详细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上南街132号区委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301室)。
3.报名方式:内江市内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内江市外的考生采取先网上报名,将所需资料图片传至指定邮箱zgnjsszqwzzb@126.com。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有《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个人自荐书、同时提供近期主笔起草的文稿或其他能力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电话告知考试时间。(网上报名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名额与参考人数应达到1:5比例,若未达到1:5比例,可酌情缩减选调名额。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
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我部岗位需求综合评定,同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七)调入。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彻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加强监督,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监督电话:0832-2275867
咨询电话:刘丁翠 0832-2022621 13730782205
附件: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