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政策|如何区分公安统一招警和社会招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统一招警和社会招警在职位划分上会有一定的不同,在区分他们的时候,可以通过职位性质来判断。
在《意见》中有提及公安机关招警按照职位类别和工作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职位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勤务职位以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为主,但部分职位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技术职位可以同时面向社会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
其中,综合管理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类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岗位。
警务技术主要是指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通技术等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