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递补体检人员
详见《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递补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8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集中地点
宜宾县农业局门口(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360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3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附件: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
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一、参加递补体检人员
详见《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递补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8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集中地点
宜宾县农业局门口(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360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3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附件: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
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报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笔试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 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备注 |
1 | 吴彬 | 男 | 511521198511221216 | 宜宾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 | 1727S16 | 53.5 | 32.1 | 76.9 | 30.76 | 62.86 | 3 | 递补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