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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绵阳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5名公告

绵阳人事考试网 | 2020-12-0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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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绵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绵阳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比例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其中3名面向高新区党政机关聘用人员定向招聘,其他1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职位见《绵阳高新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年龄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者受到县(市、区)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或者有社工师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2.面向绵阳高新区党政机关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的考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面向绵阳高新区党政机关聘用人员定向招聘的考生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事业人员(截至2020年12月2日);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现场或自行下载报名表填报(附件2)。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绵阳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绵阳高新区石桥铺东路青年公寓,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816-6285881 )

  (三)报名手续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区内党政机关聘用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社会工作师资格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现场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由区党群工作部、区社会发展局调减或者取消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

  4.政策性加分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0.5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具有高级社工师资格证的加1.5分;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5分/次,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5分/次;有1年(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劳动保障退管员、协理员、网格员、残疾人专干加0.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的人员,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可加0.5分,退役军人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直接计入笔试折合后成绩,形成笔试总成绩。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以下加分材料。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以及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2)获得省、市、县(区)委、政府或省、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报考者需提供相应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3)有1年(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劳动保障退管员、协理员、网格员、残疾人专干报考,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附件3)、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学习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0年12月11日在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示。

  5.笔试结束3日内,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布笔试成绩。

  6.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参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事项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七、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后进行筛选。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体检所需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九、公示

  经考察程序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退役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提交绵阳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

  1.拟聘人员为高新区党政机关聘用人员的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和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统筹设岗,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岗位。

  (三)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高新区*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绵阳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经考核认定为合格者正式聘用;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按绵阳高新区统一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指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报名填报信息时*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区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600850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540391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工委0816-2532420

  附件:

  1.绵阳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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